孕妇禁忌?避开这十个受孕禁忌时间

老人养生睡眠注意十禁忌。

终生保健,终生康健;终生养生,终生康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好注重养生,我们不仅要知道养生,更要懂得养生。有效的养生常识是如何实现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养生路上(ys630.com)小编特地编辑了“孕妇禁忌?避开这十个受孕禁忌时间”,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每个准爸爸准妈妈都希望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那就要注意了,并不是什么时候受孕都合适,在受孕时间上要有所忌讳,总的原则有以下十忌:

一忌近期内情绪波动或精神受到创伤后(大喜,洞房花烛夜;大悲,丧亲人;意外的公伤事故等)受孕。

二忌烟酒过度,吸烟和饮酒后不宜马上受孕。

三忌生殖器官手术后(诊断性刮宫术、人工流产术、放、取宫内节育器手术等)恢复时间不足6个月受孕。

四忌产后恢复时间不足6个月受孕,以免影响体质的恢复。

五忌脱离有毒物品(例如:农药、铅、汞、镉、麻醉剂等)后随即受孕。

六忌照射X线、放射线治疗、病毒性感染或者慢性疾病用药,停用时间不足3个月受孕。

七忌口服或埋植避孕药停药时间不足3个月受孕。据报道,避孕药物对体细胞的染色体有一定影响,因为可增加体细胞姊妹染色单体的交换频率。

八忌长途出差,疲劳而归不足两周受孕。

九忌奇寒异热、暴雨雷鸣时受孕。因为雷电可以产生极强的射线,致使生殖细胞的染色体发生畸变。

十忌月圆之夜性交受孕,以免产生低智或者畸形儿。

在怀孕期,胃肠对冷性食物(如:水果类))的刺激非常敏感。多吃冷饮能使胃肠血管突然收缩,胃液分泌减少,消化功能降低,从而引起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泻,甚至引起胃部痉挛,出现剧烈腹痛现象。所以要明白孕妇不能吃的水果有哪些?同时在吃水果的过程中要注意事项.

1、荔枝和桂圆,这两种食物属于热性食物,吃了之后会导致内热加重,有碍机体聚血养胎。所以桂圆和荔枝也成为孕妇不能吃的食物之一。

2、山楂果及其制品,孕妇不吃为宜。现代医学证实:山楂对妇女子宫有收缩作用,如果孕妇大量食用山楂食品,就会刺激子宫收缩,甚至导致流产。

2、柑橘:柑橘品种繁多,有甜橙、南橘、无核蜜橘、柚子等。它们都具有营养丰富、通身是宝的共同优点。其汁富含柠檬酸、氨基酸、碳水化合物、脂肪、多种维生素、钙、磷、铁等营养成分,是孕妇喜欢吃的食品。但是,柑橘好吃,不可多食。因为柑橘性温味甘,补阳益气,过量反于身体无补,容易引起燥热而使人上火,发生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等。孕妇每天吃柑橘不应该超过3只,总重量在250克以内。

3、柿子:柿子性寒,有清热、润肺、生津、止渴、镇咳、怯痰等功效,适用于治疗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动脉硬化、痔疮便血、大便秘结等症。其营养及药用价值均适宜孕妇适量食用

4、猕猴桃:猕猴桃营养丰富,素有“果中之王”的美誉。爱美的准妈妈们可多吃些猕猴桃,就不用坦心怀孕后自己白皙的脸庞被黄褐斑“入侵”了。猕猴桃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使你的皮肤保持白皙。此外,猕猴桃虽好,但并非人人皆宜。

5、菠萝、香蕉、玫瑰香葡萄、石榴和杏:这些水果都要适量吃。菠萝、香蕉、玫瑰香葡萄等水果含糖量都较高,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也应少吃为妙,以免摄入过多糖分。如果孕妇贫血还应该少吃石榴和杏。

孕妇不能吃的食物:

1、生豆类:四季豆、扁豆、红腰豆、白腰豆等豆类,在生鲜或者加热不彻底的情况下会引起中毒。

2、生豆浆:生大豆中含有有毒成分,如果食用未煮熟的豆浆未,可引起食物中毒。

3、木薯:木薯的根、茎、叶都含有毒物质,如果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木薯或喝其汤,可引起中毒,其毒素可导致神经麻痹疾病,甚至会引起永久性瘫痪。

4、发芽马铃薯:马铃薯发芽部位的毒素——龙葵素,比其肉质部分高几十倍至几百倍,一旦误食,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症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致死。

5、鲜黄花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这种毒素可引起嗓子发干、胃部烧灼感、血尿等中毒症状。食用前需要先将黄花菜煮熟、煮透后过开水烫一下,再烹调食用。

6、青西红柿:青西红柿含有毒物质龙葵素,食用这种还未成熟的青色西红柿,口腔有苦涩感,吃后可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生吃危险性更大。

7、腐烂的生姜:腐烂后的生姜产生一种毒性很强的黄樟素。人吃了这种毒素,即使量很少,也能引起肝细胞中毒和变性。

8、生竹笋:新鲜竹笋含有天然毒素氰甙,吃了生的或没有煮透的竹笋,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如果孕妇对某种很想吃的食物犹豫不决,不妨咨询医生,请专科医生根据自身状况来判断能否食用这种食物以及食用的频率。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食物如由于其效用等原因,部分孕妇并不适宜过多食用。比如说螃蟹、薏米等。如果身体健康的孕妇的在孕期进食了少量以下食物,也不用过于担心,一般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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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之夏季喝啤酒的十个禁忌


【导读】养生之夏季喝啤酒的十个禁忌夏季气温高、天气炎热,大家都喜欢晚上的时候在路边喝上几杯冰镇啤酒,再吃点烧烤看似很正常的事情,里边却有很多健康隐患。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喝啤酒的禁忌又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介绍养生之夏季喝啤酒的十个禁忌吧!

1、不宜同吃熏烤食品

喝啤酒后血液中的铅含量增加,铅可与熏烤食品中的有害物质结合为致癌物质。

2、不宜同食海鲜

资料显示,食海鲜时饮用大量啤酒会引起痛风症,易发生尿路结石。原因是海鲜中富含嘌呤、苷酸两种成分,啤酒中富含的维生素B1 正是这两种成分分解代谢的重要催化剂,会使血中的尿酸含量增加。一旦尿酸不能及时排出体外时,就会以钠盐形式沉积起来,使人出现痛风或形成结石。

3、不宜和白酒混喝

各种酒的酿造方法不同,原料也不一样,各种酒的成分不能互相溶解。若啤酒和白酒混喝,就会加速白酒中的酒精在全身的渗透,对肝、胃、肠、肾等器官发生强烈的刺激和伤害,也影响体内消化酶的产生,使胃酸分泌减少,加速酒精中毒。也可引起胃痉挛、急性胃肠炎等,对脑血管也有危害。

4、肝病患者不宜饮用啤酒

其基本道理同不能饮用其他酒一样,主要因啤酒里含有酒精,酒精经胃肠吸收到体内后,需经肝脏等组织器官的代谢将其分解。有肝能不正常,解毒能力弱,不能及时发挥解毒作用,易发生酒精中毒。酒精也可直接损伤肝细胞,使肝病症状加重。

5、患有胃炎的人不宜饮啤酒

大量饮用啤酒可以引起慢性胃炎,已患有慢性胃炎者再饮啤酒可使胃病加重,还可引起胃出血。正常人的胃黏膜可分泌一种叫前列腺素E的物质,这种物质有调节胃酸的作用,保护胃黏膜不因胃酸而受损害。啤酒进入胃后,可使胃壁减少分泌前列腺素E.啤酒对胃黏膜有刺激,造成胃黏膜的损害,胃黏膜充血和水肿,出现食欲减退、上腹胀满。

6、服药者不宜饮用啤酒

因啤酒可与药物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副作用,既增加酸度也影响药物的分解和吸收,影响药物疗效。特别是对抗生素、降压药、镇静剂、抗凝剂等,影响更明显。

7、痛风患者不宜饮用啤酒

尿酸是人体内嘌呤类化合物分解代谢的最终产物,尿酸增多可引起高尿酸血症,发生痛风性关节炎、尿酸性肾结石、肾功能减退等。啤酒内含大量的嘌呤、核酸,痛风患者饮用啤酒后,可使血中尿酸增多,引起痛风。

8、糖尿病患者不宜饮用啤酒

啤酒中的酒精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影响患者正常饮食控制。一次饮啤酒过量可使人体内血糖含量增高。

9、不宜饮用过期的啤酒

啤酒的主要成分是麦芽糖,长期贮存会变质,啤酒中的二氧化碳也会消失,饮用过期啤酒可引起腹泻或中毒。一般来说,普通啤酒可保存两个月,优质的可保存4个月,散装的只能保存10多天。

10、不宜经常喝啤酒

有关研究发现,经常喝啤酒者易发胖,原因是清爽的苦味可刺激消化液分泌,帮助消化,增进食欲,使胃口大开,进食多,增加了热量。啤酒中的糖被吸收后,在人体各组织器官中氧化,提供机体生命活动所需的能量。剩余的糖类可转变成脂肪和某些氨基酸。啤酒本身也含丰富的氨基酸。氨基酸是组成各种蛋白质分子的基本单位,蛋白质和氨基酸是生命的重要物质基础。

氨基酸在体内可生成糖,再转变成脂肪。脂肪大部分贮存于皮下及肠系膜、大网膜、肾脏周围,还有肋间等部位。如果脂肪过多,腹部会隆起,形成将军肚.心脏中的脂肪过多,会造成心脏功能减弱,心脏扩大,形成啤酒心,造成心肌损害,若不能及时修复,可加速心脏衰老和功能衰竭,并出现供血不好和心动过速等。

孕妇禁忌怀孕妇女日常十大禁忌


做孕妇是幸福的,做孕妇也是众多已婚妇女渴望的,肚子高高隆起的孕妇代表了母性的美。孕妇是女人一生中的一个特殊时期,孕妈咪们为了肚子里的宝宝以及自身的健康,要做到“十忌”。

一、忌滥用药物

有的药物虽然对大人无害,但却可使孕妇腹中的胎儿畸形,如利眠宁、安定、苯妥英钠、激素类药、抗肿瘤、抗癫痫、抗甲状腺药、降血糖药等。孕妇用药,许多药物可以能过胎盘进入胎体,进入胎体的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多大,这和诸如用药的剂量、持续时间、药物种类、给药途径、胎儿易感性等因素有关。以用药时间为例,如果在初孕4—6周的胎儿器官形成期往往最易致畸。一般说来,用药时间越早、持续用药时间越长、用量越大,则危害亦越大。

二、忌病毒感染

怀孕初期2—3个月,胎儿对病毒十分敏感,因为一些病毒如单纯疱疹病毒、麻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风疹病毒等均可引起胎儿畸形。如果患活动性结核病、肝炎,宜终止妊娠。病毒对胎儿危害之大,是各种病源中所罕见的。毒力最大的病毒有风疹、巨细胞、单纯疱疹、流感等十几种。怀孕早期如感染了这些病毒,会造成胎儿严重的多发畸形。因此孕早期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预防病毒感染,增强体质,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孕妇要避免感冒、风疹。

三、忌有毒化学物质

过多接触洗涤剂,容易造成流产,也应引起注意。放射线、同位素、化学工业毒物如苯、氯丁二烯、亚硝胺、铅以及剧毒农药均有致畸作用。从事化工生产或接触有毒化学品的孕妇,应尽量调换工作。农村孕妇不要喷洒农药。

四、忌吸烟

烟草中含400多种有害化合物,其中尼古丁是罪魁祸首。孕妇吸入或在烟雾缭绕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可招致流产、早产、发育不良,甚至畸形,如先天件心脏病、免唇、腭裂、无脑畸形等,吸烟孕妇妊娠高血压症的发生率也较非吸烟孕妇高。怀孕后吸烟或被动吸烟,可使胎儿发育延缓,还可造成流产、早产、死胎。

五、忌孕后贪杯

酒精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可使出生后的婴儿身材矮小,智力低下。受孕前酗酒,可使发育中的精子和卵子发生畸变。这种畸变的生殖细胞结合,就会把有病的遗传基因传给后代,引起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

六、忌浓茶咖啡

浓茶、咖啡具有兴奋作用,可以刺激胎儿增加胎动次数,甚至危害胎儿的生长发育。在药物对胎儿致畸的动物实验中,发现咖啡因能引起小动物畸形。

七、忌饮食不当

山楂易刺激子宫的收缩而引起流产,油条在制作中加了明矾,明矾是铅的有机物,铅会增加痴呆儿发生的几率,故应少吃油条。还要忌吃热性食物及作料,如小茴香、八角、茴香、花椒、桂皮等,以免发生便秘。

八、忌总营养不平衡

营养不平衡,长期素食或食用单一的食品,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营养缺乏,当然会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孕妇的营养供应不足,就会直接影响胎儿大脑的发育,引起脑细胞增殖量减少,使出生后的小孩智能低下。因此,孕妇不能挑食、偏食,要注意多食蔬菜、水果和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九、忌情绪不良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孕妇所处的整个环境都与胎儿有关,胎儿环境应包括孕妇心理状态、家庭居住生活环境、身心健康等条件。母亲如经常处于强大的声音刺激环境中,可导致胎儿的过度活动,有碍胎儿的发育。孕妇的情绪对胎儿发育起着很大的作用,情绪紊乱、忧伤、惊恐易引起各种合并症。例如孕妇焦虑可使出生后的婴儿多动、易激怒、好哭闹。夫妻吵架持续时间的长短可影响胎儿胯骨的发育融合而发生腭裂。

十、忌产前不检查

产前检查能及早发现并预防疾病,保护孕妇健康。妊娠后,为适应胎儿生长发育,母体各个器官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可以是生理的,也可以是病理的。如果母亲在妊娠的同时,合并心、肾、肝、肺等重要器官疾病,就可能危及母子健康以至生命。

产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畸形,适时终止妊娠,也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是否正常,适时给孕妇以生活、卫生、保健指导。怀孕早查,可预防遗传病,特别是高龄孕妇,更应及早进行检查。怀孕3个月起应每月检查一次。

西红柿十个饮食禁忌 不宜和黄瓜同时食用


西红柿营养丰富、含有大量维生素C,果实营养丰富,具特殊风味。可以生食、煮食、加工制成番茄酱、汁或整果罐藏。番茄是全世界栽培最为普遍的果菜之一。西红柿美味营养丰富,但是也有禁忌,以下八条吃西红柿禁忌,不可不记。

No1 不宜和黄瓜同时食用

因为黄瓜中含有一种维生素C分解酶,会破坏其他蔬菜中含量丰富的维生素C。

两者同时营养抵消,补充不到维生素C

西红柿就是典型的含维生素C丰富的蔬菜,如果二者一起食用,我们从西红柿中摄取的维生素C,再被黄瓜中的分解酶破坏,根本达不到补充营养的效果。

No2 不宜食用未成熟的番茄

青西红柿含有生物碱甙(龙葵碱)其形状为针状结晶体,对碱性非常稳定,但能够被酸水解。所以,未熟的青西红柿吃了常感到不适,轻则口腔感到苦涩,严重的时候还会出现中毒现象。

青西红柿含有龙葵碱口感苦涩、严重的可能中毒

特别是当青西红柿开始腐烂时,其龙葵碱就会被破坏。而青西红柿变红以后,就不含龙葵碱了。

No3 服用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物时不宜食用

西红柿含维生素K较多。维生素K:主要作用是催化肝中凝血酶原以及凝血活素的合成,犬最低需要量为30ug/kg体重。

服用抗凝血药物时不要吃番茄

维生素K不足时,由于限制了凝血酶原的合成而使凝血时间延长,造成皮下和肌肉出血。

No4 空腹时不宜食用

西红柿含有大量可溶性收敛剂等成分,与胃酸发生反应,凝结成不溶解的块状物,这些硬块可能将胃的出口幽门堵塞,引起胃肠胀满、疼痛等不适症状。

空腹吃番茄会引起胃胀、胃疼

饭后吃西红柿由于胃酸已与许多食物混合,其浓度不大,不会与上述胶质发生反应,所以没有大碍。

No5 不宜长久加热烹制后食用

长久加热烹制后就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与味道,因番茄红素遇光、热和氧气容易分解,失去保健作用。

高温加热的番茄会失去原有的营养

因此,烹调时应避免长时间高温加热。

No6 服用新斯的明或加兰他敏时禁忌食用

服用新斯的明或加蓝他敏时不要吃西红柿

No7 肠胃虚弱者不宜多吃

中医认为西红柿性寒,肠胃虚弱者多吃西红柿对身体有害。

番茄属于寒性食物,脾胃虚弱者要少吃

所以,患有急性胃肠炎、急性菌痢及溃疡病活动期病人暂不宜食,以免加重病情。

No8 食物相克:忌与虾蟹类同食

西红柿忌与虾蟹类同食。

番茄与虾蟹同食会生成砒霜

西红柿富含维生素,与大虾通吃,会生成砒霜,有剧毒。

No9 西红柿忌不宜和土豆同时食用

土豆在人体肠胃中会产生大量的盐酸,西红柿在较强的酸性环境中会产生不溶于水的沉淀,从而导致食欲不佳,消化不良。

番茄与土豆同食会产生不溶于水的沉淀

No10 西红柿不宜和石榴同时食用

因为一是酸性的,一个是碱性的,同时服用的话,两者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所以不利于两者的有益物质的吸收的。

番茄与石榴同食不利于两者营养的吸收

如果一起吃的话,容易造成营养的吸收不足,同时可以对胃部有一定的伤害的,除此之外没有太大的异常的,,但是最好还是可以分开服用,这样就不会造成这个不良影响的。

养生保健老年人用药的十个禁忌


老年人对于饮食方面也应该要讲究,当代老年人,他们的奋斗时期已经过了,是享福的时候了,老年人养生就是他们唯一的追求。老年人在追求的时候要注意哪些?老年养生的禁忌有哪些?

1、忌滥用西药抗生素、激素和维生素(所谓西药“三大素”)乃因人到中老年脾胃多虚,“三大素”类似于苦寒中药:黄芩、黄连、黄柏之类,伤脾败胃,且副作用较多,变症叠出。

2、忌长期滥用西药止通片,因久用止痛片损伤胃肠道,引起胃出血,久服还会成瘾,危害极大。应寻求中医治疗。

3、忌求愈心急,擅自增加用药剂量,致使脾胃不能承受重负,反增变症。

4、忌迷信名贵药,名牌药,因贵药不等于好药,不一定对症。药轻价廉,功在对症,参茸盲投,多见伤人,大黄对症,屡屡救人。

5、忌轻信民间偏方、秘方。偏方、秘方确有对症之病,但地有南北,人有寒热,差之毫厘,缪之千里。

6、忌滥用滋补药,补药亦要辨证使用,盲投峻补,非但无功,反遭其害。

7、忌茶水送药,酒后服药,抽烟服药,因烟酒后服药有多种不良反应,使药效大减,茶水亦大减药物疗效。

8、忌盲目服用抗衰老药(包括性抗衰老药),市售抗衰老药,均七分宣传,三分见效,且疗效不能巩固,其治本之法,必须求治中医。

9、忌饮料、矿泉水,因饮料、矿泉水中有苯类防腐剂,会导致肝脾质地纤维化。

10、忌防暴饮暴食,饥饱无时,肥甘厚腻,饮酒过量。

孕妇饮食禁忌孕妇饮食需注意10个禁忌


近年来,由于二胎政策的开放并且得到大力的支持,很多家庭又陆续增添了新的成员。但是由于是夏季,很多新妈妈们的饮食却成了整个家庭的重中之重。下面小编将为各位新妈妈介绍孕妇的饮食需要注意哪10个禁忌,让您和您的宝宝可以过的健康安稳的夏季。

孕妇饮食禁忌

一、不宜高脂肪饮食

根据有关的医学专家指出,脂肪本身是并不会导致癌症的,但是如果长期的嗜食高脂肪的食物,便可能会使大肠中的中性胆固醇浓和胆酸的浓度增加,而这些物质一旦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诱发结肠癌。

同时,高脂肪食物能增加催乳激素的合成,促使发生乳腺癌,不利母婴健康。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还证实,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具有家族遗传倾向,而且与长期高脂肪膳食有关。如果孕妇嗜食高脂肪食物,势必增加女儿罹患生殖系统癌瘤的危险。

二、不宜高蛋白饮食

医学研究认为,蛋白质供应不足,易使孕妇体力衰弱,胎儿生长缓慢,产后恢复迟缓,乳汁分泌稀少。故孕妇每日蛋白质的需要量应达90-100克。但是,孕期高蛋白饮食可影响孕妇的食欲,增加胃肠道的负担,并影响其他营养物质摄入,使饮食营养失去平衡。研究证实,过多地摄入蛋白质,人体内可产生大量的硫化氢、组织胺等有害物质,容易引起腹胀、食欲减退、头晕、疲倦等现象。

而且如果摄入的蛋白质的量过多,不但可能造成血液中的氮质增高,而且还会容易导致胆固醇的增高,从而加重肾脏中肾小球过滤功能的负担。更有学者认为,如果蛋白质过多的聚集在人体的结缔组织内的话,是极有可能引起组织和器官的变性,容易使人罹患癌症。

三、不易高糖饮食

意大利比萨国家研究院的医学家们发现,血糖偏高组的孕妇生出体重过高胎儿的可能性、胎儿先天畸形的发生率、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或需要剖腹产的机会,分别是血糖偏低组孕妇的3倍、7倍和2倍。另一方面,孕妇在妊娠期肾排糖功能可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如果血糖过高则会加重孕妇的肾脏负担,不利孕期保健。大量医学研究表明,摄入过多的糖分会削弱人体的免疫力,使孕妇机体抗病力降低,易受细菌、病毒感染,不利优生。

四、不宜高钙饮食

孕妇盲目地摄入高钙饮食,如大量加服钙片、维生素D等,对胎儿有害无益。营养学家认为,孕妇补钙过量,胎儿有可能得高血钙症;出世后,患儿会囟门过早关闭、颚骨变宽而突出、鼻梁前倾、主动脉窄缩等,既不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又有损后代的容颜美。一般说来,孕妇在妊娠早期每日需钙量为800毫克,后期可增加到1100毫克,这并不需要特别补充,只要从日常的乳制品、鱼、肉、蛋等食物中合理摄取就够了。

五、不宜过度咸食

有些孕妇由于饮食习惯嗜好咸食,尤其是北方居民较严重。现代医学研究认为,食盐量与高血压发病率有一定关系,食盐摄入越多,发病率越高。众所周知,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孕期妇女特有的一种疾病,其主要症状为浮肿、高血压和蛋白尿,严重者可伴有头痛、眼花、胸闷、晕眩等自觉症状,甚至发生子痫而危及母婴安康。孕妇过度咸食容易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因此,北京天伦不孕不育医院孕育专家建议孕妇每日食盐摄入量应为6克左右。

六、不宜嗜食酸性饮食

孕妇如果在妊娠早期就出现了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以及挑食等早孕的症状,有很多人都非常喜欢酸性饮食。但是,联邦德国有关科学家研究发现,如果在妊娠初期,母体就大量的摄入酸性药物或者其他酸性的食物或物质,很有可能会影响胚胎细胞的正常分裂增殖和发育生长,从而容易诱发遗传物质的突变,导致胎儿的畸形成长。

随着胎儿日趋发育成熟,其组织细胞内的酸碱度与母体逐步接近,受影响的程度会逐渐减小。因此,孕妇在妊娠初期不宜多用酸性药物或酸性饮食。

七、不宜滥服温热补品

孕妇由于周身的血液循环系统血流量明显增加,心脏负担加重,子宫颈、阴道壁和输卵管等部位的血管也处于扩张、充血状态,加上孕妇内分泌功能旺盛,分泌的醛固醇增加,容易导致水、钠潴留而产生水肿、高血压等病症。再者,孕妇由于胃酸分泌量减少,胃肠道功能减弱,会出现食欲不振、胃部胀气、便秘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孕妇经常服用温热性的补药、补品,比如人参、鹿茸、鹿胎胶、鹿角胶、桂圆、荔枝、胡桃肉等,势必导致阴虚阳亢、气机失调、气盛阴耗、血热妄行,加剧孕吐、水肿、高血压、便秘等症状,甚至引发流产或死胎等。

八、不宜食用霉变食品

当孕妇食用了被霉菌毒素污染的农副产品和食品,不仅会发生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甚至可殃及胎儿。因为在妊娠早期的2-3个月,胚胎着床发育,胚体细胞正处高度增殖、分化阶段,霉菌毒素的侵害可使染色体断裂或畸变,导致产生遗传性疾病或胎儿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愚型等,有的甚至使胎儿停止发育而发生死胎、流产。另一方面,在妊娠中后期,由于胎儿各器官功能尚不完善,特别是肝、肾的功能十分脆弱,霉菌毒素也会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证实,霉菌毒素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可使母胎患肝癌、胃癌等。此外,如果母体因食物中毒而发生昏迷、呕吐等症状,也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极为不利。

九、不宜长期素食

有些孕妇为了追求孕期的体态“健美”,或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长期素食,这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据研究认为,孕期不注意营养,由于蛋白质供给不足,可使胎儿脑细胞数目减少,影响日后的智力,还可使胎儿发生畸形或营养不良。如果脂肪摄入不足,容易导致低体重胎儿的出生,婴儿抵抗力低下,存活率较低;对于孕妇来说,也可能发生贫血、水肿和高血压。日本医学家研究发现,吃素食的妇女所生的婴儿,由于缺乏维生素B12,往往会患不可逆的脑损害,婴儿出生三个月后,就逐渐显示出感情淡漠,丧失控制头部稳定的能力,出现头和腕等不自主运动;如不及时治疗,易引起巨幼细胞性贫血和显着的神经系统损害。

十、不宜喝刺激性饮料

医学研究证实,孕妇饮酒后酒精可通过胎盘进人胎儿体内,直接对胎儿产生毒害作用,不仅使胎儿发育缓慢,而且可造成某些器官的畸形与缺陷,如小头、小眼、下巴短、脑扁平窄小、身子短,甚至发生心脏和四肢的畸形;有的胎儿出生后则表现为智力迟钝、愚顽、易生病等,甚至造成后代终身病废。而孕妇饮浓茶,由于茶中含有大量的单宁,能和食物中的蛋白质结合,变成不溶解的单宁酸盐,单宁也可同食物中的其它营养成分凝集而沉淀,影响孕妇、胎儿对蛋白质、铁、维生素等营养元素的吸收利用,进而发生营养不良。茶叶中还含有多量的鞣酸,有收敛作用,影响肠道的蠕动,易使孕妇发生便秘。孕妇多饮汽水,可造成体内缺铁而贫血,对母儿均不利。此外,孕妇多喝冷饮,多吃凉食,可出现胎动不安和孕妇发生腹痛腹泻等症状。

艾条疗法注意事项 十个禁忌要知道


禁忌一:凡暴露在外的部位,如脸部、颈部、手臂等,都不要直接灸,以防形成瘢痕,影响美观。

禁忌二:皮薄、肌少、筋肉结聚处,妊娠期妇女的腰骶部、下腹部,男女的乳头、阴部等不要施灸。另外,关节部位不要直接灸。此外,大血管处、心脏部位不要灸,眼球等也不要灸。

禁忌三:艾灸后半小时内不要用冷水洗手或洗澡,艾灸后要喝较平常多量的温开水(绝对不可喝冷水或冰水),以助排泄器官排出体内毒素。

禁忌四:施灸时要注意思想集中,不要在施灸时分散注意力,以免艾条移动,不在穴位上。

禁忌五:要注意体位、穴位的准确性:要注意体位舒适、自然,同时要注意穴位的准确性,以保证艾灸的效果。

禁忌六:现代人的衣着不少是化纤、羽绒等质地的,很容易燃着。因此,施灸时一定要注意防止落火,尤其是用艾炷灸时更要小心,以防艾炷翻滚脱落。用艾条灸后,可将艾条点燃的一头塞入直径比艾条略大的瓶内,以利于熄灭。

禁忌七:因施灸时要暴露部分体表部位,所以在冬季要保暖,以免治了旧病又添新病。

禁忌八:要循序渐进,初次使用灸法时要注意掌握好量,先少量、小剂量,如用小艾炷,或灸的时间短一些,壮数少一些。以后再加大剂量,不要一开始就大剂量进行。

禁忌九:对于皮肤感觉迟钝者或小儿,可以用食指和中指置于施灸部位两侧,以感知施灸部位的温度,做到既不致烫伤皮肤,又能收到好的效果。

禁忌十:极度疲劳、过饥、过饱、酒醉、大汗淋漓、情绪不稳时,某些传染病、高热、昏迷、抽风期间,或身体极度衰竭、形瘦骨立时,或无自制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等忌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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