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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健老人养生保健

2019-10-06

老人再婚切勿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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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或离异老年人的再婚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老年人再婚,同青年人恋爱结婚一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应注意几点:

一要加强婚前了解

相互了解对方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要明确权利和义务

主要将双方末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三要实行财产公证

应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以免婚后发生财产争执。

四要履行法律结婚手续

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对以上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勿忙行事、勉强结合,势必日后“水火不容”,给自己凭空增添苦恼,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因此,如果未找到意中人,切忌草率。这也是近几年来老年再婚失败的经验教训。

此外,再婚后要互敬,互爱,求大同存小异,避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作过多的比较。这些都有益于再婚后共筑爱巢,使再婚如同初婚一样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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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生发时节,补肾不要操之过急


万物生发、春意盎然。乍暖还寒的早春,不少市民为增强体质,自行前往药店购买补肾产品,一则希望增强体质,防止冬春交替之际的慢性疾病;二则希望补肾壮阳,改善神疲乏力,夜尿频多的老毛病。专家认为,春季应舒畅身体,调达情志,以达到修身养性的目的。因此,强身补肾不要急吼吼,慢节奏中顺应天时养生最有效。

现状:保健品柜台补肾产品走俏

尽管已过“冬令进补,来年打虎”的最好时节,不少超市或药店保健品柜台依旧人头攒动,咨询者众多。尤其是一些补肾壮阳的药物,更是好销。一位正在买补肾产品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丈夫平时有神疲乏力、腰酸肢冷、夜尿多的毛病,一到春天,上班更是没精神,医生说是阳虚,平时要多吃些温补的东西,但她怕夏天吃太过热气,丈夫身体受不了,所以,她选择春季开始让他进补。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夏术阶教授指出,人到中年以后肾阳开始虚衰,多少都会有些肾阳不足或肾阴亏损。但是市民切勿进入补肾就是壮阳的观念误区中。因为肾功能男女皆有,肾虚不仅仅表现为性功能方面的改变,还包含着全身的一系列变化。尤其是经过一个冬天的调补,很多人身体素质已有所提升,不经医生指导继续盲目服用补肾产品,会给身体带来一定隐患。

分析:春季养生顺应天时

我国古代养生者很早就认识到,大自然具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律。在曙光医院名戴德英教授看来,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也具有四季更替的规律。从养生角度来看,人类进补必须顺应天时,才能取得效果。

戴教授指出,春季进补,具体落实到某个人,就有其十分独特之处。因为不同的人在一年中的消耗量不同,而且人的遗传特点不同,生来就有高矮胖瘦之别,强壮虚弱之异,体质亦表现出寒热、阴阳、虚实的多样性。一般来说,春季是人体阴阳交替的季节,很多传染性疾病、流感、慢性疾病,往往在这期间发生,所以这一时期,增强体质至关重要,而肾为人体阴阳之根,健康之本,补肾壮阳实为初春强身健体的上上之策。因此,科学的修身养性此季最当时。

提醒:“让男人重振雄风”有误导

形形色色的补肾广告中,经常会看到 “让男人重振雄风”等类似的广告语,让许多肾虚患者错误地认为,只要吃几盒药,性功能就可以恢复正常。于是,有的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走马灯似的吃了很多种药,结果是时间和钞票都花费了不少,性功能障碍仍无明显改善。

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会注意其中的猫腻,仍然会受广告误导,将其当补肾圣药购买。另外,众多的产品根本没有显示出主要成分,只是用的暗示性语言宣传功效,这也是误导。真正的好药是不怕写出成分的。上海四一一医院中西医结合男科主任白迎堂教授认为,早春养性千万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胡乱用药。

中医认为,男性阳痿、早泄等性功能障碍是男性肾虚的重要表现,科学补肾是壮阳的基本手段。不妨服用一些中医专家开出的强肾配方或固肾药膳,同时注意春季生活调理,饮食以清淡甘味为主。

老人再婚是心理需求


目前,世界上的老龄人口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老年问题也越来越多,孤独老人的再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近几年来,老年人再婚在我国已逐渐增多。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即很多现代的年青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有的认为独身老人不愁吃不愁穿,为什么还要结婚呢?难道还那么迷恋性生活吗?人们往往忽略,老年人的再婚不仅是生理上的需要,也是心理上的需求。

(一)再婚老人几种常见心理老年丧偶者,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的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间那种时有的情感和行为。丧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去做之处,何况性爱及情爱的伴恋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妇女,由于年轻时考虑子女尚小,其成长和教育等问题促使她们没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成家后,孩子们忙于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不加关心、照顾而要求再嫁。

有的老年人则是由于受子女虐待岐视渴望再婚。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岐视、甚至仇视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寻找到新的伴侣,另找家庭温暖。

还有少数的独身老人是因为中青年期离婚后,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经济负担或其它原因,当时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二)老年人再婚的障碍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恋爱和结婚常常会遇到种种的干涉和阻力,引起家庭纠纷,家庭关系紧张,甚至造成悲剧者,也屡有见闻。

通常造成老年人再婚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

1、老年人本身旧观念的障碍传统的观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也往往给自己泼凉水。怕再婚会引起别人的耻笑。他们认为对性欲冷淡才是高尚的,自己都这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恋爱。他们没有想到,老年人也是人,他有权利按自己的意志来自由地恋爱和结婚。

2、子女造成的障碍有许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对。好不容易谈妥了的婚事、交往,就因为子女关过不了而被迫解除。老年人双方都有意,就是结合不了。小辈们把父母永远钉在了“父母”的位子上,而不是把他们看作同自己一样的人。他们根本没有为父母着想过,风烛残年的父母是单身孤零零地活着好呢,还是幸福地有意义地生活着好。

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几种理由,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会让人说是因为晚辈对长辈不孝,长辈方会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亲长;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因经济原因反对的占绝大多数。有积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比积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严重的多。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对干涉就少些。

3、居住及经济条件造成的障碍在目前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增多的家庭人口,会影响现有的居住条件。此外,有些老人缺乏足以维持独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碍。必须健全社会性保障制度,同时,使老年人认识到应把遗产投资到自己的老年生活中去,才能消除这一障碍。

4、社会因素造成的障碍社会因素一方面指社会上舆论对老年人再婚的压力。有些人认为老年再婚是耻辱的。有些人认为老年人再婚不符合我国国情。特别是有的老年人与年龄比自己轻的中年寡妇结婚,社会舆论的压力更大,高龄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舆论哗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绍所,也大多数是面向年青人的。

(三)老年人再婚的效用老年期是丧失期,将失掉金钱、健康、配偶等。正因为如此,也是容易丧失生存意义的时期。老年人要生活得充实,其最根本的条件有:(1)经济上的保障;(2)身心健康;(3)要有能够从心底里相互谅解的对话人;(4)要有益于别人的工作及作用;(5)能得到适当的性满足。老年期的恋爱与结婚,在多数情况下,起着能使这些条件得以满足的作用。

所谓性,并不单纯意味着性欲的满足。从广义上来讲,老年期的性,就是满足相互认为还有必要的一种感情,使双方得到相互鼓励,增强团结,分享欢乐。进而使双方的情绪都得以满足,既能打消孤独感,又增添了自信心。

大量的事实证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对社会,对家庭,对老年人的健康长寿均是有益的,尤其是对鼓励、支持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完成未竟的业绩是不可缺少的,应当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从道义上给予支持。这样做不仅使希望再婚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有多种好处:

1、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2、有利于抚育下一代。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4、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5、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总之,老年人是否再婚是他们自己的权利,家庭和社会只能给他们提供参考意见。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

再婚老人最忌讳什么


如今,老人离婚、丧偶后再婚,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新组成的家庭常常并不都幸福;甚而很快夭折。其原因之一是:再婚的老年夫妻相处时,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伤了对方。因此再婚老人应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双方敏感的问题应有所“忌讳”。

一是莫将新伴比旧伴。许多丧偶老人都会想念以前的老伴,再婚后也容易将新伴与旧伴相比,若新伴在某些方面不如原来的老伴,便会自觉不自觉地在新老伴面前夸奖旧伴。这样会导致新老伴的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二是莫将原来的家庭阴影带入新家庭。因为感情不和与老伴分开的老人,再婚后如果把原来感情上的阴影带进新的家庭,事事耍态度、提防新老伴,这样双方的感情就会出现隔膜,生活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三是不要让经济问题侵蚀双方情感。经济问题是再婚后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双方都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私藏小金库或总将钱放在嘴边,为金钱而斤斤计较,这也会给婚姻带来阴影,而使新的婚姻难以维持。

四是不要因偏心导致婚姻夭折。人们都认为孩子是自家的好,在孩子问题上,如果双方都偏袒自己的孩子,很容易使子女同老人形成对立,从而影响老人之间的感情。

总之,再婚老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注意自己的言行,细心呵护培育双方植下的婚姻之树,这样才能得到晚年的幸福和快乐。

老人再婚的心理建设


老人再婚后应特别注意培养双方的感情。因为老年人可塑性较差,长期的生活模式要改变是有困难的,再婚后双方一有矛盾,就会与前妻或前夫相比较,容易产生感情上的不谐调而导致婚姻破裂。

为了使双方迅速建立融洽的感情,呵护这朵迟来的爱情之花,首先要尽快摆脱前妻或前夫的影子。这显然不是易事,但必须努力去做,如在征得对方的同意和理解之后,将旧人的物品搬走,以免引起睹物思人的尴尬 ;尽量不在对方面前提与旧人相处的情景,或尽可能不去进行二者的比较;多了解一些对方旧人的情况,努力比对方旧人在各方面做得更好一点。

其次要注意不去触 动各自心理上的敏感点,例如双方条件的优劣问题、对方带来子女的问题、彼此间的信任问题,特别是那些因受过严重刺激而竭力回避或厌恶的事情,即对方的心里疮疤、感情上不幸的烙印,并且时时注意培养新的感情。经过上述努力,再婚夫妇的关系就会变得和谐起来,就能建立起一个新型的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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